环球热门: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04-23 12:22:56 来源:问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的标准:如果劳动者应当获得经济补偿的,则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其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当某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将会获得一次性补偿金,如果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还不粗去年职工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则是不需要缴纳个人税的。若果超过就需要先计算出工作年限的平均工资,将它作为征税的基础。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税。法律快车提醒您,首先就是要看看自己是不是达到了纳税人的标准,只有大于上一年平均工资的三倍才需要缴纳个人税,不满足这个条件是不需要缴费的。
三、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怎么计算交个税
解除合同后一次性补偿交个税的有以下计算方式:
1.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进行平均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果商数小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内籍人员3500元/月,外籍及港澳台人员4800元/月),则无需纳税;
3.具体计税公式如下:
(1)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龄-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
(2)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
(3)如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于当月发放工资中扣除,则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计算时不可再重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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