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签订后,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吗?
2023-03-30 11:18:27 来源:法问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那么,承揽合同签订后,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吗?
网友咨询:马某委托某裁缝店为自己制作一套西装,并在裁缝店购买了布料,量了西装的尺寸。双方约定5月25日马某来取衣服,取衣服时交布料款及制作费。5月15日,马某因买到了另一套合适的西装,于是通知裁缝店,取消定作的西装。裁缝店以已经开始裁剪制作为由拒绝中断。5月25日,裁缝店通知马某来取西装,并交付布料费及加工费。马某声称自己已通知裁缝店停止加工,拒绝收取衣服并交款。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黑龙江智胜律师事务所周婷婷律师解答:
(一)承揽合同因一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
承揽合同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原则上承认定作人可以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并规定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揽合同因当事人协议而终止
承揽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合意而成立,也可以因双方的合意而解除。在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承揽合同也即因解除而终止。
(三)承揽合同的法定终止
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承揽合同可因下列事由而终止:
1、承揽人死亡或者失去工作能力。
2、定做人死亡,并且其继承人不需要该项工作。
3、承揽人或者定作人被宣告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周婷婷律师解析: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规定: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合同法规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2.支付报酬。定做人需支付的报酬和材料等费用的标准,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如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依通常标准支付。所谓通常标准,应为工作成果交付的当地当时的同种类工作成果的一般报酬标准。
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取得,依照合同的其他条款、补充协议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的同时,定作人应当相应的支付部分报酬(《合同法》第263条)。如果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无需交付,例如,为定作人粉刷墙壁的,则定作人应于工作完成之时支付报酬。定作人延期交付报酬的,应当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
按照《合同法》第264条的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及材料费等费用,而因承揽人一方的原因无法支付时,定做人可以将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提存。
3.协助义务。为了使承揽人及时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应依约定及按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协助承揽人工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有权顺延履行期限,并在定作人所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及图纸等拒绝补正时有合同解除权。
4.验收并受领工作成果。对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及时检验,对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接受该工作成果。超过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人负受领迟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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