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代位权诉讼起诉状要如何写

2023-06-24 01:03:54 来源:法问网

代位权诉讼上诉状要如何写

代位权纠纷案上诉状


【资料图】

上诉人(原审原告):惠某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xx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张x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成都xx化工有限公司地址:省成都市工xx天府大道

法定代表人:向xx

第三人:四川xx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xx园村

法定代表人:向xx

上诉人诉被上诉人及第三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彭州市人民法院(2011)彭州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起上诉。

原审判决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只能证实被告xx公司与第三人xx公司间可能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不能证明第三人xx公司对被告xx公司现享有债权的性质、金额以及该债权是否到期。因此,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举证责任分配不当,导致判决结果错误。

一、被上诉人2008、2009年审计报告,证实了被上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案具有关联性,依法应予采纳。

原审判决认为2008、2009年度的两份审计报告,只能证明被告xx公司截止于2009年12月31日的会计报告情况,因第三人xx公司并不清楚与被告xx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且被告不承认现负有第三人债务。上述证据,无法证明被告xx公司与第三人xx公司间债权债务的构成、性质、是否到期等现实状态,故以上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本院依法不予采纳(p3-4页)。以上认定,存在如下错误:

1、审计报告清楚反映出被上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案具有关联性。

(1)2008年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件》部分第7页记载内容如下: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款项为15476007.85元。

关联方名称金额备注

四川xx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5476007.85往来款

“其他应付款”说明被上诉人对第三人负有债务,且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金额为15476007.85元,债务性质属于往来款,而非涉及人身关系等不能行使代位权的债务。

(2)2009年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件》部分第7页记载内容如下: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款项为10455268.26元。

关联方名称金额备注

四川xx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455268.26往来款

“其他应付款”同样说明被上诉人对第三人负有债务,截止2009年12月31日金额为10455268.26元,债务性质属于往来款,而非涉及人身关系等不能行使代位权的债务。

两份《审计报告》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均证明被告欠第三人债务10000余万元,债务性质属于往来款,因此与本案具有密切的关联性。而原审法院错误地认定为与本案没有关联性而不予采纳,请贵院依法予以纠正。

2、第三人辩称不清楚与被上诉人的债权债务情况,被上诉人不承认现负有第三人债务,不能成为否定审计报告的理由。

(1)第三人称不清楚与被告的债权债务,与事实不符。

被上诉人是受第三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第三人对被上诉人持股比例为75%,且两公司均是由向*富担任法定代表人。第三人2009年度《审计报告》也是将被上诉人财务报告已纳入第三人的报表进行合并了的(详见《会计报表附注》第9页文字说明),因此第三人对被上诉人所欠债务是一清二楚,“不清楚”只是托词而已。

(2)上诉人所举《审计报告》属于书面证据,且有被上诉人、第三人、审计单位、工商档案部门盖章,其真实性不容置疑。被告口头上的不清楚、不承认,不能否定《审计报告》的证明力。

二、《审计报告》已经证明被上诉人欠第三人债务性质属于往来款,不属于不能行使代位权的特殊债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债务金额为10455268.26元。

三、被上诉人欠第三人债务已经到期。

1、被上诉人2009年度《审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是放在“流动负债”一项下的(详见《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部分)。

2、被上诉人的长期负债为空白,负责合计与流动负债合计金额一致(25429771.24元),因此被上诉人的长期负债应为0元。(详见《资产负债表》长期负债部分)。

3、《会计准则》第36条规定: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第37条规定: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

4、鉴于被上诉人的对外负债全部为流动负债,而《审计报告》的截止日期是2009年12月31日,因此流动负债的最晚到期日期应为2010年12月31日。由此可见,被上诉人2009年《审计报告》证明被上诉人欠第三人债务已经到期。

四、原审判决审理程序存在不规范之处。

1、两次庭审中被上诉人和第三人均没有提出“债务尚未到期”的抗辩事由。原审法院既没有对此进行调查,也没有要求双方对此进行说明或举证。原审法院不能以一个未经调查、举证和辩论的理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原审法院为本案曾四次通知原告开庭,上诉人每次如期到庭,两次都因被上诉人和第三人缺席,不能如期开庭,进而一再改定开庭时间。

开庭审理中,在已有证据证明被告和第三人持有证据却拒不提供的情况下,原审法院不是责令被告和第三人提交证据,相反却无限度地要求上诉人承担举证责任。原审法院是在对被上诉人和第三人作无原则的妥协、让步和倾斜,判决结果有失公正。

五、原审判决举证责任分配不当,导致判决结果错误。

1、上诉人已经举出《审计报告》证明被上诉人欠第三人1000余万元债务,且性质属于往来款,期限也已到期。被上诉人和第三人对此不予认可,原审法院应当责令被上诉人和第三人提供反驳证据,以推翻《审计报告》。然而,原审法院却无理要求上诉人继续提供被上诉人和第三人存在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此项举证责任分配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2、《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被上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是否到期的凭证,当然是由被上诉人和第三人自已保管的。被上诉人和第三人有条件、也有能力提供证据推翻《审计报告》,然而被上诉人和第三人均拒不提供上述证据,因此,应当作出对其不利的推定,即应当认定《审计报告》证明的事实成立。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的《审计报告》证明截止2009年12月31日被上诉人欠第三人债务10455268.26元,该债务性质属于往来款,而非不能行使代位权的特殊款项,且上述债务最晚已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

另外,原审法院举证责任分配不当,在有证据证明被告和第三人持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责令被上诉人和第三人提交证据,却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上诉人,由此造成判决结果错误,请贵院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改判。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成都惠某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标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物权和债权有什么区别?物权保护适用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怎么签才正规?劳动合同法一般签几年?|今日讯
如何设立证券公司?开证券公司的要求
房地产开发是干什么的?房产开发贷款四个证是什么?
征信逾期记录多久消除?网贷逾期了暂时还不上怎么办?|今日快看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内容?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裁决?
世界头条: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吗?工伤是公司赔还是社保局赔?
车祸后要做好哪些工作?车祸后保险理赔的顺序-全球最资讯
非标债权资产是什么?非标债权和标准债权的区别有哪些?
有职工医保还要买商业保险吗?商业保险到底有没有必要买?
知识纠纷
1 商标注册地址变更流程有哪些?怎么提交申请书件?
2 驰名商标注册和商标注册有什么区别?
3 商标注册大约多少钱?商标注册查询的方式有哪些?
4 深圳商标转让流程及费用有哪些要求?商标转让所需时间是多久?
5 商标是否注册查询有哪些方法?有哪些步骤?
6 服装商标注册怎么注册?注册商标流程有哪些?
7 美国注册商标需要哪些材料?美国商标办理流程有哪些?
8 泉州商标注册有哪些流程?怎么注册吗?
公司法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计税基础怎么确认?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要符合什么要件?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没有按时到位会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条件
公司企业怎么新三板上市? 公司企业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有哪些?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股东未出资到位可以转让股权吗?股东未出资到位能否分红?
一人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独资企业哪个好?一人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公司注册需要多少费用?公司注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自然人独资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吗?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总公司法人和子公司法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总公司更名分公司需要更改吗?
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都可以代理哪些?
合同法
什么是合同订立?合同订立要遵守什么原则?订立方式有哪些?

2023-03-16

合同订立需要哪些条件?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有什么不同?

2023-03-16

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哪些?里面哪些内容、细节条款需要载明?

2023-03-16

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别?专业术语分别是什么?

2023-03-16

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含义是什么?怎么区分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

2023-03-16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2023-03-16

劳动纠纷
世界快看点丨全部赔偿原则是什么意思?适用全部赔偿原则的情形有哪些?
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形有什么?反倾销税和关税有哪些不同?反倾销税和关税的区别是什么? 天天热闻
全球时讯:劳动仲裁立案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才出结果?
环球实时:注册公司多长时间?正常注册公司所需要的时间是多少?
劳动争议终局裁决生效时间是多久?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可以起诉吗?_天天通讯
房子二次抵押贷款最多可以贷几年?房子二次抵押后可以卖掉吗?-每日速读

法律网版权所有 2005-2023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21  联系邮箱:434 922 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