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能直接走吗 环球最新
2023-07-05 18:24:31 来源:问法
一、没签合同能直接走吗
不能直接走但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如何仲裁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的转移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1.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地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时向双方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在1年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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